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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从学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6-19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团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等精神,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促进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的落实,同时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2015年将继续从高校中选派团干部以及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人员安排。

(一)选派省内挂职。根据“省内为主,自愿就便”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团委审核、学校推荐、团省委确定的方式在学校选派一名团干部或者青年教师赴县级团委挂职。

(二)选派赴新疆挂职。根据自愿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团委审核、学校和团省委推荐、团中央确定方式,可以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赴新疆挂职。具体挂职名额及挂职所在地,由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根据申报情况,报团中央后协商确定。

2.选派条件:本次选派对象包括团干部、青年教师。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选派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

3.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校团委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学校部。

4.挂职岗位:全省县(区、市)团委副书记或部长。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推动基层工作。选派干部要对挂职所在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积极协助所在团委推进重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知识和专业优势,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2.提高综合素质。选派干部要充分利用挂职机会,在工作实践中了解基层的国情、社情、民情,在推动工作中提高调查研究、组织动员、沟通协调、规划实施、开拓创新等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开展群众工作本领和社会管理工作能力。

3.切实锤炼作风。选派干部要利用挂职契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青年,增进与普通群众的感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精神状态,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要求

1.选派工作于2015年7月中旬前完成,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

2.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学校、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3. 原则上不得中断选派干部的挂职工作或对选派干部进行人员调整,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学校审批,并经团省委学校部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四、选派干部有关待遇

(一)选派省内挂职干部

1.选派干部挂职期间,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2.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学校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干部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3.省内选派干部的住宿、用餐,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接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学校仅根据选派干部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二)选派赴新疆挂职干部

1.赴新疆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各项待遇参照《关于公开选派我省第八批援疆干部的通知》(赣组字〔2013〕73号)和《关于调整我省援疆干部有关生活待遇的通知》(赣财行〔2012〕91号)有关规定执行。

2.赴新疆挂职期满前,由所在地团委做出鉴定,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进行考核,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3.挂职干部在学校的职务予以保留,工资福利待遇(含医疗)不变,正常参与学校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种评先表彰等;学校要将赴新疆挂职团干部作为优秀年轻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先使用。

4.挂职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我省援疆干部有关待遇,享受休假和探亲(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由学校发给生活补助(3000元/月)、一次性补贴(8000元),解决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探亲往返交通费。

请有意向申报选派挂职工作的团干部和青年教师于2015年6月24日下午17:00前将选派干部登记表报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钟美玲

联系电话:0791—87118996

附件:1.选派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江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

选派干部登记表

拟挂职地: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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