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护理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5-10-16 点击数:

护理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一、班主任的地位、作用与任务

1、兼职班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学院选聘到各学生班级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是学生辅导员的助手。

2、班主任工作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对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培养和造就合格毕业生,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3、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做好学生的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学生工作的政策,按照学校、学院有关学生德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定期与学生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所带学生综合信息库,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协助学生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成长成才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协助学生辅导员指导班级建设,树立优良班风学风。

4、协助学生辅导员帮助和指导学生建立和健全党团支部、班委会等学生组织,加强对学生干部和骨干的培养教育,支持他们自主开展工作。

5、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学院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学生的迎新工作、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学生困难生的帮扶、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7、经常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学生情况。

8、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处理班级事务公平、公正,对学生一视同仁。真正关心、爱护学生。经常与学生接触、谈心和参加班级活动。要求每月至少到学生宿舍访谈一次。针对本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应定期参加班级召开的班会和党团组织生活,并指导班级、党团支部工作。

三、班主任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3、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5、熟悉学校校情、校史和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高度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培养目标。

四、班主任的选聘与管理

1、班主任在学校和学院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学院具体指导。学校和学院共同负责班主任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比等工作。学院学办具体执行教师的班主任管理工作量评分工作。

2、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为教师岗位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3、班主任的选聘

1)报名:以个人申报为主,各部门进行审核后上包学院,各部门也可向学院直接推荐。

2)选聘:申报及推荐人员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定后,由学院院长聘任。

3)为保证教育质量,配备标准原则上为每一个教学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实习班级原则上不再配备。

4、为保证连续性,兼职班主任任期一般为三年,最少不少于一年。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电话:0791-87118682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主办:江西中医药大学 护理学院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 备案号:赣ICP备120002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