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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日期:2016-06-07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简称“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努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使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学院改革和发展,特修定订制度如下。

一、学习的组织

(一)党委中心组的组成。学院党委中心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级党政领导院办、学办、各党支部、工会、团委、各学科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组长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和研讨,并督促落实、检查讲评学习情况。

(三)院办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材料准备、考勤、记录、通报。

二、学习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

(二)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学习,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实际需要,可增加学习次数,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

(三)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重点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文本学习与音像视听相结合等方式。

(四)学习要端正学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紧密联系学院工作和个人思想的实际,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中心组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通知后,要预先自学有关理论,结合本职工作,作好同学习专题相关的调研,撰写发言提纲。平时要加强学习和研究,争取在校内外各类报刊上发表学习体会或理论、调研报告等方面的文章。

三、学习的检查和考核

(一)党委中心组建立专项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实行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因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正常学习,必须事前向组长请假。事后要根据学习内容补记学习笔记。

(二)党委中心组要建立由个人学习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构成的学习档案,

院办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管理和完善中心组档案。每学期要对本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省市或国家的相关评选。

(三)党委中心组集体和个人的学习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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