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江西省卫计委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5-06-01 点击数:

窗体顶端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赣卫中医字〔2015〕7号的文件精神, 2015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普通课题申报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研究、中医临床研究、中药研究和中医管理研究。

中医基础研究选题应把握中医药理论精髓,重点对中医基本理论进行系统、深入整理和研究,研究目标要以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为主,课题研究要建立假说,研究方案要围绕假说,科学设计。

中医临床研究选题应针对提高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疑难重症的临床疗效展开,研究目标要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药(在新治则、治法指导下的新药前期研究)、新诊疗设备为主。

中药研究选题应针对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的关键性、共性、基础性问题,重点开展中药的基础研究和方法学研究。

中医管理研究选题应围绕我省中医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以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为切入点展开。

(二)重点课题申报内容,请参考《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计划2015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以提高临床疗效和中医药学术水平为目的,充分反映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特点,符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为进一步申报国家级和省部局级中医药科研项目做好基础工作。

(二)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为鼓励中青年技术人员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对有一定前期基础,具有特色优势、应用前景广泛的课题,课题第一申请人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也可申报。以前承担了省卫生计生委科技计划项目,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15年度的课题。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要求请参考《江西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课题进行初筛,对于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每单位限报一项,鼓励跨行业、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协作单位必须在申请书上册加盖公章证明协作关系。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按填表说明认真详实填写《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课题申请(合同)书》(附件2),打印上册2份,下册9份。

(二)请各申报院部应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附件3),请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部门公章,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请发送至 53852750@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玲玲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

窗体底端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电话:0791-87118682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主办:江西中医药大学 护理学院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 备案号:赣ICP备12000298号-1